什么是劳务分包?
建筑资质政策改革之后,湖南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衡阳、邵阳、益阳、永州、娄底、郴州、怀化市以及湘西地区的建筑资质都由原来的一级、二级、三级改为甲、乙两级,比之前更难办理。劳务分包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一种分包形式,简单来说就是…
建筑资质政策改革之后,湖南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衡阳、邵阳、益阳、永州、娄底、郴州、怀化市以及湘西地区的建筑资质都由原来的一级、二级、三级改为甲、乙两级,比之前更难办理。
劳务分包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一种分包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发包人将项目中劳务的部分分包给一个具备劳务资质的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6条第3款的规定: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也就是说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是总包,也可以是专业分包,那么专业分包承接的工程又分包给劳务公司,不算转包或违法分包吗?劳务分包具体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劳务分包范围包括如下十三种:⑴木工作业;⑵砌筑作业;⑶抹灰作业;⑷石制作业;⑸油漆作业;⑹钢筋作业;⑺混凝土作业;⑻脚手架搭设作业;⑼模板作业;⑽焊接作业;⑾水暖电安装作业;⑿钣金工程作业;⒀架线工程作业。
劳务分包是劳务作业承包人接受劳务作业发包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劳务作业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劳务作业发包人负责;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则劳务作业承包人与劳务作业发包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分别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就分包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由此就引发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劳务作业承包人是否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3条所称的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劳务费呢?我们在下一篇文章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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